信用立法 | 《公平信用报告法》为核心的17项信用管理法律,法律体系完备,强调信息开放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| 《欧盟数据保护法》等,强调保护人权和开放数据之间的平衡 | 《信用保证协会法施行令》等,强调信用信息保护 |
建设模式 | 市场主导模式 | 政府主导模式 | 会员制为主模式 |
数据采集与数据库建设 | 企业征信领域邓白氏公司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信用数据库; | 德国中央银行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非营利性的全国数据库 | 日本银行协会和其它会员制机构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中心,会员内部建立交换共享平台,实现了信息的共享 |
个人征信领域,由三大征信公司艾奎法克斯、益百利和环联占据市场 |
联合惩戒 | 失信记录保存多年;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;受到经济甚至司法处罚 | 多部门联动;直接影响金融授信、享受政府福利水平 | 违约记录被保存和公示5~7年;直接影响金融授信水平 |
市场联防机制 | 社会联防机制 | 行业联防机制 |